乐山市嘉州公证处简介
乐山市嘉州公证处(原乐山市公证处)始建于1987年,属市司法局下属行政机构,2001年按照司法部《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乐山市公证处经市编办批准由行政体制改为事业体制,实行核定收支、经费自理的财政管理体制。使公证处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盈利的事业单位。2007年经市编委办批准将“乐山市公证处”更名为“四川省乐山市嘉州公证处”。
乐山市嘉州公证处现拥有1500余平方米的办公场地,配备了现代化办公设备,优美的办公环境彰显出历史文化名城和优秀旅游城市的风采和魅力。嘉州公证处现有工作人员30人,其中中共党员7人,注册公证员7人(高级公证员1人、中级公证员4人),从业公证员全部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力量在乐山地区保持领先水平。乐山市嘉州公证处始终以“优质、高效”为服务标准,把社会和群众的需求放在第一位。率先在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拍卖、公路招投标、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等领域进行了成功的探索。不断提升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新型公证的能力,在经济、民事、涉外等领域开办了近百个公证项目。
公证处党支部,严格按照党支部“十个标准化”工作法开展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在组织日常学习的同时,在乐山市嘉州公证处微信公众号上开通了“支部书记讲党课”栏目组织党员学习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公证人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社区群众和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组织党员和公证人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公证人员的政治意识,使党支部、党员在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示范作用。
2012年公证处党支部被评为“全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受到四川省委的表彰。2018年5月乐山市嘉州公证处党支部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共产党员先锋示范窗口”;2018年6月,乐山市嘉州公证处党支部被省司法厅党委授予“十个标准化”建设示范党支部;2018年7月被市司法局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支部”
乐山市嘉州公证处成立30余年来认真履行职责 先后获得“市级文明公证处”、“省级文明公证处”、“全国文明公证处”等荣誉称号;2004年被司法部、四川省政府授予“维护司法公正”贡献奖。公证处业务范围逐年扩大,办证量逐年提高,业务收费率逐年递增,在全省公证行业名列前茅,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公证处主任冯晶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公证员”、“全国优秀公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