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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与公证②丨成年之后,你可能办理这些公证

点击量:   时间:2020-07-10

孟德斯鸠说过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

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民法典关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

本期小江就带领大家了解

在成年之后

《民法典》如何通过公证

保障你的民事权利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在您成年之后,外出打拼,您可能会租赁房屋,此时您需要办理房屋租赁公证。

房屋租赁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租赁合同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活动。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成年之后,您会买卖商品房,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合同中存在许多“格式条款”,此时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您也许需要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房产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既可以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使合同的内容合理合法,又可以督促当事人按约履行合同,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成年之后,为了资金周转,您随时可能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等签订贷款合同,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您需要办理贷款合同公证。

 

 

当您成年之后,背上行囊,初步踏上人生旅途,经历旖旎风景时,公证如一部刻录机,记录每一个美好瞬间。她看似遥远,但她其实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

 

(部分资料来源:天泽公证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