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夫妻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提交的材料(注:如约定的财产为外地不动产,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办理公证):
1、双方的身份证件(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外国人需提供护照)、结婚证;
2、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离婚财产约定协议书;
4、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